时间:2026-04-24 来源: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一、总则
(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学校国标代码:10827
(六)办学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
(七)学校简介:学校于1984年由民政部创办,1999年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成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民政部共建、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入选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第一期、第二期国家“双高建设计划”单位。学校始终锚定“一个特色 两个面向”战略定位,坚持民政民生特色,面向现代服务业,面向智能制造业,着力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发展好”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元/年) | 计划数 |
1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3850 | 4 |
2 | 殡葬设备维护技术 | 3500 | 1 |
3 | 陵园服务与管理 | 3500 | 2 |
4 | 人力资源管理 | 3500 | 2 |
5 | 社会工作 | 3850 | 2 |
6 | 民政服务与管理 | 3500 | 2 |
7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3500 | 2 |
8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3500 | 2 |
9 | 康复治疗技术 | 5460 | 1 |
10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850 | 2 |
合计 | 20 | ||
(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符合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202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二)考生须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网址:https://zs.csmzxy.edu.cn/
(二)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三)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12:00—4月10日 12:00
(四)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1.时间:4月13日10:00--15日10:00
2.考试费:80元/人
缴费及自助打印准考证流程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辽宁省教育厅、招考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和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测试:我校将与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使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的考试题目,采用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
(二)考试时间及安排
时 间 | 科 目 | |
4月18日 | 8:30—11:30 | 职业技能测试 |
12:30-14:30 | 文化素质测试 | |
(三)考试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号)
(四)请所有报考考生以“省份+考生姓名”为口令加入我校辽宁单招咨询QQ群: 1039194147
七、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辽宁省招考办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二)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三)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下旬在我校单独招生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上报辽宁省招考办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五)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考,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六)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十一、附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网 址:http://zs.csmzxy.edu.cn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联系人: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