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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就业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学校教职工进一步振奋精神,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我校就业工作新局面,现决定开展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度就业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参与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19名就业先进工作者。(按各学院毕业生人数400:1的比例进行分配,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三.参评条件
2021年度 “就业先进工作者”参评对象要求在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能履职尽责,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无违反就业工作“四不准”情况出现。
二. 评选要求
2021年11月17日—24日由各学院按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推荐,并于24日下班前将学院“2021年度就业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及推荐表(附件二)纸质版报送至明德楼235。
附件:
1. 2021年度“就业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2. 2021年度“就业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