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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0〕16号)精神,结合我院高职扩招相关招生简章规定,经省招生办审核通过,录取考生530人(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取规则
(一)考核方式及分值: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考生录取总测试成绩折算方式:
1.免试生测试总成绩:免试科目满分值+考核科目测试成绩;
2.非免试生测试总成绩:各科目测试成绩合计。
(二)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填报计划类型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录取分数线 |
现代学徒制试点 | 0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70 |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 001 | 市政工程技术 | 45 |
002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91 | |
003 | 建筑工程技术 | 55 | |
004 | 会计 | 78 | |
005 | 会计 | 82 | |
006 | 会计 | 79 | |
007 | 会计 | 80 | |
008 | 市场营销 | 60 | |
009 | 市场营销 | 59 | |
010 | 人力资源管理 | 65 | |
011 | 人力资源管理 | 78 | |
012 | 人力资源管理 | 82 |
(三)录取原则
考生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组成。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及专业各类生源计划情况划定最低录取排位分数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测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单科缺考者及报考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免试人数纳入我校面向高职扩招专项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相对口专业。
(五)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安排
(一)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时间:2020年11月(具体详见新生报到须知)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全部报考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查。
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具体安排详见录取通知书及新生报到须知。
三、录取名单公示
现将高职扩招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4日17:00止。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者,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纪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部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6374467
传真号码:020-86383623
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求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